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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 祁晓峰:评估有争议?让团标来规范

2026年4月30日,中关村思德智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举办“2026年联盟团体标准第三次工作会议暨五项团体标准编写会”。作为五项团体标准之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投诉与争议处理规范》由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祁晓峰会长代表起草组进行汇报。本文基于祁晓峰会长的发言稿及汇报PPT整理而成,以飨读者。

研究背景:填补争议处理环节的制度空白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及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地,老年人能力评估已成为失能老人认定、长护险待遇支付、养老机构入住等级确定的核心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结果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经济利益(补贴额度)与服务获取资格。由于评估过程中存在老年人临时身体状况波动、家属对政策理解偏差、评估人员操作误差等因素,关于评估等级不准确、流程不规范、人员态度不佳的投诉呈现上升趋势。

当前,国家层面虽出台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但该标准主要侧重于评估技术内容,对争议发生后如何受理、复核、处理、救济缺乏统一的操作指引。各地评估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存在标准不一、程序模糊、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损害政府公信力。

为此,有必要制定本规范,填补争议处理环节的制度空白。
 

起草标准的三大目的与意义

祁晓峰会长将起草本标准的目的与意义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能力评估结果一旦出错,失能老人可能面临“应享未享”的困境。建立投诉与复核机制,是给予老年人及其家属“申辩权”和“纠错权”的基本保障。

第二,规范评估机构执业行为。 通过明确的处理时限(如20个工作日)、回避原则(复核人员不得参与初评)及档案留存要求,倒逼评估机构提高初评质量,减少随意性。

第三,降低行政与司法成本。 为投诉人提供清晰的内部复核和外部申诉路径,可引导争议先在行业内化解,避免大量纠纷直接涌入信访或诉讼渠道。

 

祁晓峰会长介绍,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自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以来,累计评估超过2万人,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投诉和争议。
 

通过对近三年情况的梳理分析,团队发现:

争议类型
比例
评估结果异议
较高
程序争议
相对较低
人员资质异议
仅1例

“从我们的比例上来看,对于评估结果的争议比例要相对高一些,这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方向。”

团队还向其他机构的一线评估人员、老年人家属代表广泛了解情况,收集典型案例,并向青海省民政厅养老处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
 

标准核心内容解读

本规范共包含13个部分: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投诉处理组织机构、投诉处理基本原则、投诉的接收与登记、投诉的调查与核实、投诉的分级处理、争议处理与复核机制、投诉处理结果与回访、投诉的预防与管理改进、档案管理与监督。
 

(一)明确投诉受理范围

针对实践中争议高发点,将受理范围细分为四类:

  • 程序争议:评估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 结果争议:对评估等级有异议

  • 行为争议:评估人员服务态度不佳等

  • 资质争议:对评估人员资质有质疑

这样设计是为了避免机构以“不在受理范围”为由推诿。

(二)设计分级处理机制

区分简易程序(针对态度、预约等问题)与正式复核程序(针对等级结果争议),兼顾效率与公正。

(三)设定刚性时限

明确从受理到出具决定书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复杂情况可延长)。

“投诉是要马上有结果的。设置时限倒逼机构快速响应,防止无限期拖延。”

(四)强化档案留存

要求投诉处理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为后续审计、司法举证或上级督查提供证据链支撑。

“既要有时间上的保证,也要对档案的完整性做出明确要求。”

预期效果

本规范实施后,预计将达到以下效果:

  • 投诉处理标准化:评估机构有了明确的操作手册,投诉人有了可预期的等待时间

  • 评估质量提升:由于面临复核风险和内部追责,评估人员将更加严谨地执行国家标准

  • 公众信任增强:通过公开、公正、可追溯的争议处理机制,减少“评估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负面观感

祁晓峰会长分享了协会目前的数据:

“我们现在2万多人的评估,投诉率大概在千分之三左右。有了这样的投诉与争议管理机制,会让我们的评估质量得到更好的提升,也能够增强公众的信任度。”

标准的应用与推广

祁晓峰会长提出了四项推广措施:

第一,确定试点单位。标准出台后先进行试点试行,根据试点情况再修改完善。

第二,提请主管部门批准。作为辖区内或机构内推荐性标准予以推广应用,争取在青海省内率先落地。

第三,增设信息化模块。协调信息管理部门在养老服务平台上增设争议处理功能模块,弥补原有平台的不足。

第四,纳入年度考核。将投诉处理质量纳入评估机构年度考核体系,促进标准更广泛的应用。
 

持续完善:吸收更多典型案例

祁晓峰会长在汇报最后表示,标准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我们昨天还跟几个养老机构的人在说,外面的评估机构给他们评估,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像这些对结果有争议的,我们都可以把它理进来。”

他透露,团队当天上午还前往湟中区,实地了解养老机构评估结果的争议案例:

“我们正在逐步把这些处理过的事情都理出来,作为典型案例。在下一步的修改过程中,尽可能把各种典型案例的好做法都吸收进来,保证标准出来之后,真正是成熟可用的。”

结语

祁晓峰会长在汇报最后表示:

“非常感谢思德库研究院提供了这么一个平台,让我们有了一次学习的机会。我们做这个事情的目的,就是要让投诉率低下来,让评估质量提上去。”

 

《老年人能力评估投诉与争议处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是对国家标准的重要补充,填补了争议处理环节的制度空白。我们期待这一标准能够早日发布实施,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建立更加公正、透明、可追溯的争议解决机制,让每一位老年人及其家属“有处申诉、有章可循、有信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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