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特邀专稿--为什么不是长期照护险?
近期,在全国老龄委召开了第十七次会上民政部、人社部和卫计委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这将对我国由保险支撑的长期照护体系建设带来利好消息。但是依据长期照护的概念和逻辑关系,支撑长期照护体系的保险应该长期照护保险而不是长期护理保险。
2000年,在WHO《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国际共识》世界卫生报告中定义了“长期照护(Long Term Care)是由非正式照护提供者(家庭,朋友和/或邻居)和/或专业人员(卫生,社会和其他)开展的活动系统,以确保缺乏完全自理能力的人能根据个人的优先选择保持最高可能的生活质量,并享有最大可能的独立,自主,参与,个人充实和人的尊严”。由此可见,长期照护决不是传统的长期护理。同时护理由日文看护(Nursing)对应。因此,日本介护(Care)不会再对应为护理,只会翻译成照护或其它。另外比较一下现实的护理与照护业务,两者也不一样。护理主要为完成疾病治疗过程,而照护的目的是维持改善人的三个能力。近些年照护学科建设也出现了照护生理学等基础学科。而护理学并没有发展出类似的基础学科。
我国的养老照护为民政,卫计委,人社部分头管理。现实的治理体系使得部门间的利益之争远远高于百姓的根本利益。上述会议上达成的建长期护理保险而不是建长期照护保险的共识,决不是单纯的用词问题,而是有用心良苦的深刻考量,强调护理而不谈照护,卫计委就可扩大管控权限,从医院延伸到养老院。而医保也可不用动脑筋的将现有的支付体系从医院照搬到养老院社区居家即可。于是乎,吞咽困难的老人也不用评估训练康复直接上鼻饲,甚至人造胃瘘。现成的钱挣得多痛快啊!至于老人么,可就又成了新设的养老院,社会,居家型提款机了,也成了诱惑消费和过度医疗的受害者!
世界各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的目的,除了提供养老照护的可靠支付外,还有减轻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提高医疗保险的使用效率的作用。如我们用长期护理保险取代长期照护保险,使长期护理险成为了医养融合的配套保险,既匪夷所思又违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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