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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钧: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推动首都养老产业发展



导言
本文为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在“第四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主论坛上的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主论坛。这次博览会是国际性养老服务最新理念、思路、模式及服务成果的全方位展示,也是国内外养老服务业同行相互交流切磋、共同成长进步的一次盛会。刚才听了几位嘉宾的发言,很受启发。下面我就“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推动首都养老产业发展”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研讨交流。

一、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北京是全国老龄化发展较早、速度较快的地区。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接近300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2.5%,高于全国的15.5%的老年人口比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构建并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加强养老政策顶层设计。为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北京市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为首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宽松和友好的环境。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自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推进社区养老餐桌、托老所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商实行连锁式、规模化经营。西城、海淀、怀柔等区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商准入等政策,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发展。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对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做出规定,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养老服务设施设计、建设、移交和管理等工作。深入开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创建活动,对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无障碍改造,打造老年人宜居环境。

    ——加大养老机构支持力度。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力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对影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在建设用地方面,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资金支持方面,提高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标准。在税费优惠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本市养老机构水、电、气、暖居民用价政策;对养老机构参加综合责任保险给予财政补贴。在项目审批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变等待审批为主动上门指导。在医养结合方面,根据养老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养老机构共有410家,床位10.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6张。

    ——推进养老照料中心建设。2014年,北京市政府投入补助资金2.4亿元,建成104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撬动社会直接投资约20多亿元。强化养老照料中心在机构养老、居家助老、社区托老、专业支撑、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枢纽和辐射作用,实现机构养老、社区和居家养老相互依托、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健全养老服务发展保障机制。一是强化资金保障,设立为期5年、每年5.2亿元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二是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全市养老服务教育联盟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行养老服务券“券变卡”,推动养老服务精细化、精准化。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养老产业发展难题和机遇

    北京市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养老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服务供给不足、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扶持政策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养老服务项目和内容上,还不能满足全市老年群体全方位、多样性、个性化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在标准规范等制度设计上,对行业准入退出制度、服务标准、服务规范、评价体系与监管制度的研究制订还相对滞后。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上,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社会资本发展养老服务还存在成本投入高、回收慢、收益低等问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养老服务人才缺乏,专业化水平不高。

    当前,首都经济发展速度由10%以上的高速增长转向7-8%的中高速,正主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加快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北京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养老将越来越成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据预测,从2014年到2050年,北京市老年人口消费潜力预计将从2014年的2000亿元增长到2050年的6万亿元左右,养老产业潜在就业需求从50万人增长到200万人。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将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将养老这项原来政府包办的“夕阳事业”变成社会新兴的“朝阳产业”。

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推动首都养老产业发展

    北京市将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遵循养老产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互利共赢,市场为主、政府扶持,统筹发展、突出重点,技术引领、模式创新”的原则,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道路,通过制度创新、法律规范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推动首都养老产业发展,使养老产业成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首都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一)规划养老产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首都养老产业发展滞后于老年人口快速发展和老年消费群体巨大需求的现状要得到明显扭转,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初步形成,养老产业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健全,老年产品用品的技术含量和供给规模逐步提高,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化、民营化、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养老产业列入政府扶持行业目录,在市场准入、运营、退出等环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灵活的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北京特色的养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二)明确养老产业发展定位和重点领域

    北京市具有辐射全国的特点,在发展养老产业方面具有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且北京市老年群体的消费能力相对较高,决定了北京市养老产业不应只局限服务于北京市,而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一条具有北京特色的养老产业发展之路,在设施建设、产品研发、医疗健康、旅游文化、养老金融、人才智力等重点领域方面开展技术和服务创新。

    ——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16年,全市建成208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实现老年人口养老服务需求的全覆盖。优化养老机构资源配置,缓解养老机构在城乡分布、政府办和社会办、照料型和护养型等方面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到2020年,全市机构养老床位达到16至18万张。加强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机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培育3-5家在全国有一知名度的养老机构,实现服务技术和品牌输出。

    ——加强老年产品用品研发。建立老年用品产业园,集研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在老年电子电器产品、老年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医疗器械等老年产品用品研发方面,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形成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将信息技术与老年产品结合起来,开发最新产品APP或者其他科技型产品。

    ——促进老年健康产业发展。根据北京特色和发展基础进行产业整合,建立老年健康产业园,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企业,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以北京老年医院为基地,打造集养老、老年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示范中心和研发中心。推进智慧型养老社区建设和“医养康”融合发展,通过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化服务为一体。在高校设置老年健康护理、管理和产业发展等专业,培养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人才。

    ——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行业加大对养老产业支持力度,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提高贷款覆盖面,加大对小微养老企业信贷支持,延长贷款期限,保持贷款余额的合理增长。研究制定社会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机构贷款风险基金。推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条件成熟时,在全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扶持养老养生和旅游休闲业发展。制定投资优惠政策,发挥北京市健康、旅游、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健康、旅游、文化等机构开展养老养生和休闲旅游业务,促进相关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出台优惠措施,鼓励北京市医疗健康旅游业拓展国际市场。培育有一定知名度、实力雄厚的养老咨询公司。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养老产业博览会和养老产业论坛。

    ——优化养老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北京市各区县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强养老产品和服务的统一市场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聚集,打破条块、地区、城乡分割的市场格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内,充分发挥北京资源优势,共享养老资源,发挥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形成以北京为中心,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甚至走向国际的养老产业格局。

(三)完善养老产业发展政策保障措施

    制定《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政府保障基本、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引导、支持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切实保障基本。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低收入老年人家庭收入。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对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居家护理服务给予补贴,研究辅助器具向经济困难老人免费发放或补贴制度。探索创新养老券服务制度,适时将普惠性补贴改为选择性补贴,将资金集中用于老年人急需的护理康复服务,切实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养老产业发展经费,研究扩大现有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安排财政性资金作为种子资金,组建北京养老产业基金,探索多元主体的合作开发和管理模式,引导和鼓励国企和社会资金进入,引导基金投向决定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项目,保证基金优先投向养老产业优势项目。积极鼓励公益基金向老龄产业拓展。建立贷款贴息、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运营补助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在有效激发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同时,减轻政府负担。发挥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在协助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

    ——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所需的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坚持差别化养老产业用地供应政策,不符合法定划拨供地范围的,应实行有偿使用;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应按照规定确定用途、竞争确定用地者、市场确定低价的原则,实行招、拍、挂或租赁等出让方式。在住宅用地供应的规划和建设条件中,探索增设具有养老服务功能的医疗、保健、康复等内容,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提供便利。对利用存量划拨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在住宅小区内配建养老功能设施的,在供地方式、地价、年期等方面给予政策鼓励。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北京市养老产业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及时地反映北京市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跟踪掌握产业发展的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等基础数据。明确各部门在养老产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和任务目标,建立养老服务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将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纳入社会评价体系。建立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政府扶持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养老产业发展监管办法,推进首都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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