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养老机构院长 远程教育培训班(会员专期班)的通知
尊敬的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会员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机构院长(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落实好民政部2014年养老服务远程培训项目,同时也是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本着更好的为会员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的宗旨,民政部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促进司和中国社会福利协会联合举办的“2015年全国养老机构院长(高层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班”,定于2015年9月在北京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培训对象及基本要求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会员单位养老机构院长(高层管理人员)
02培训内容
以民政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组织研发的《全国养老机构院长(高层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教材》为学习内容,系统学习全国养老服务业宏观形势分析及政策研读、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服务管理、养老机构质量管理等课程。
03培训名额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会员单位养老机构院长(高层管理人员)100人;
04培训组织
(一)本培训由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牵头组织;由北京和熹会老年公寓具体承办。
(二)以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养老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报名,于2015年9月15日前,学员将报名表(见附件,报至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部邮箱。)
(三)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将对会员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于9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名单通知各单位参培院长本人。
05培训方式
充分运用已研发的高质量养老服务远程培训课程、在线互动的教学资源、线上线下的学习支持体系和能够灵活自主学习的教学管理平台,通过系统有效的管理,对学员开展规范化远程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方式如下:
(一)在线学习:
1、登录互联网,按教学计划实施线上学习;
2、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包括学习和网络技术等方面)可登陆答疑区,向教师提出请教;
3、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员互动答疑和难点、重点解析;
4、教师可以组织专题讨论:选一个课题,大家讨论、答疑。
(二)线下学习:学习阶段组织面授辅导,同时进行答疑和难点重点解析。
(三)辅导方式
1、在线辅导:教师每天在计划时间内解答学员发至答疑区的学习问题和技术问题;
2、集中面授辅导:学员集中后,由讲师对重点理论课进行面授辅导及讨论座谈。
06经费安排
(一)本培训属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不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
(二)学员集中参加开班仪式当天的食宿、场租等费用由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支付。
(三)学员到集中地参加开班仪式的往返路费自理。
07考核、发证
参加全国养老机构院长(高层管理人员)远程培训的学员完成规定课时学习并考核及格,由中国社会福利协会颁发《结业证书》。
08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部
电话:010—83555186 010—63582572
联系人:曹 雪、王美玲
附件:
1、养老机构院长远程教育培训报名表
2、培训时间:2015年9月23日报到、9月24日开班仪式及冯会长授课、网梯老师授课。
3、培训地点:北京和熹会老年公寓。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