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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批准《智慧养老服务实施效果评价》团体标准立项

近日,中关村思德智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团标委收到了成员单位提交的《智慧养老服务实施效果评价》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8月9日,在联盟2024年第三次团体标准工作会议上,团标委正式批准该标准立项。

立项背景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结构变化趋于显化,老年人口增加对社会服务体系提出新要求,社会化养老服务压力也逐渐从供给数量转向供给质量。当前政府及社会各类组织正在积极构筑丰富的养老服务业态,而智慧养老作为我国化解“银龄危机”的良方,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智慧养老已度过启蒙和探索期,现正处于商业模式逐渐清晰的快速成长期,预计经过五年左右的发展将进入产业成熟期。然而,智慧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低,产业秩序与链条尚未形成等现实问题依然存在,这极大阻碍了我国智慧养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聚焦多样化需求,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完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特别是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在多个场景集成应用。尽管国内外在公共养老信息化研究方面硕果累累,但针对智慧养老,特别是我国当今时代背景下智慧养老服务的研究依然匮乏,尚未形成系统性文献。
鉴于此,标准起草者在已有较为成熟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借鉴瑞典、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智慧养老服务评价指标,力求明确各级别智慧养老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引导各主体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老年人生活体验、开展“第三人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立项必要性

目前针对我国智慧养老服务的研究依然停留在了解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水平上,缺乏一套完整系统的针对智慧养老服务,特别是智慧养老服务实施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本项目结合我国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和未来趋势,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探索建立一套符合现实需要的智慧养老服务实施效果指标体系,有效弥补智慧养老服务领域的研究空白,并引发学界及业内人士对这一理论话题的关注思考。

评价指南为各智慧养老服务主体提供一面“镜子”,帮助它们了解自身优势与不足,并基于此调整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方向。同时由于存在对智慧养老的认知偏差,这一标准可确保老年人充分了解各项智慧养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服务,缓解信息过载和资源浪费。作为推进我国智慧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该指南为开展智慧养老服务主体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引导各主体朝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等方向发展,使之成为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促进业务创新发展的有力工具。

 

 

《智慧养老服务实施效果评价》团体标准立项后,将组建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标准的研究、编制等工作。为确保起草工作组成员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代表性,现面向智能、健康、养老领域征集有意向参与该标准创制的单位及个人
 

 

 

 

 

征集对象

 

1.全国各地政府部门代表;

2.全国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企业以及相关管理人员、信息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3.智慧养老平台商、通讯运营商、智能化硬件供应商、养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行业经销商以及相关负责人;

4. 社会组织服务等专业机构、协会以及相关负责人。

 

参编流程

 

 

 

01

 

扫描二维码填写团体标准参编申请表

 

02

 

签订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合作协议

 

03

 

加入标准起草工作组

 

联系方式

 

中关村思德智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团标委秘书处:159011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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